111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積點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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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參與USR社會責任辦公室之計畫,採計於學務處「特殊優秀服務人才彈薪」,不得再採計教務處「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之計點。
01. VR教材共構與應用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鼓勵教師組成團隊,進行虛擬實境 ( Virtual Reality,VR) 教材開發、並導入課程,以此淚發各領域教師的VR教學能量,擴展VR教學氛圍。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VR教材共構與應用」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需完成以下3 點事項:
1、提供VR教材完整檔案、教材設計說明、 操作文件及影音,由教資中心上傳至網路平台及導入實體應用空間,開放下載
2、配合教資中心辦理之「計畫成果分享」活動,進行經驗分享及成果展示。
3、團隊至少1人將教材導入教學。

B、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VR教材共構與應用」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需完成以下4 點事項:
1、提供VR教材完整檔案、教材設計說明、 操作文件及影音,由教資中心上傳至網路平台及導入實體應用空間,開放下載
2、配合教資中心辦理之「計畫成果分享」活動,進行經驗分享及成果展示。
3、將VR教材導入課堂教學,並開放當週課,程供教師參與觀課。
4、承3,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以上,且學習滿意度達80%,及教學評量達4分。

註:詳細內容及文件請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mail.ntut.edu.tw

02. MOOCs課程推動計畫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教師製作影音教材及設計教學互動策略,以MOOCs模式發佈至公開平台,提供校內外人士應用。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100人。
2、教師授課時數至少30分鐘;實施週數至少1週。
3、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125人。
2、教師授課時數至少1.5小時;實施週數至少1週。
3、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150人。
2、教師授課時數至少3小時;實施週數至少3週。
3、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200人。
2、教師授課時數至少4小時;實施週數至少4週。
3、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 計畫聯絡人:陳鎧渝 / 分機:1186 / Email:kaiyu@mail.ntut.edu.tw

 
03. 線上數位課程學分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選定優質線上課程平臺之課程,透過審查機制,將之認列為畢業學分認列,並鼓勵學生自主修習。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事項:
1、 參與教學單位成立之線上數位學分課程審查小組相關工作。擔任審查召集人(審查及通過1~2門課)及審查成員(不限審查及通過課程數)之教師均可獲彈薪點數。
2、此彈薪認定以每學期計,其審核之課程需為首次通過之課程。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事項:
1、 參與教學單位成立之線上數位學分課程審查小組相關工作。擔任審查召集人之教師審查及通過3門課以上。
2、此彈薪認定以每學期計,其審核之課程需為首次通過之課程。
註:詳細內容請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林于宸 / 分機:1163 / Email:yuchen@ntut.edu.tw

 
04. 網路擴散的開放式課程(OCW)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教師自製專業課程影音教材(內容須達一學期18週之質量),並發佈至開放式網路影音平台,於校內外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項成果(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自製課程影音教材,其內容時數須達課程學習時數之1/3,如3學分的課程,內容總時數需為15小時(3學分x50分鐘X18週x1/3)。
2、影音解析度需達1080p。
3、影音教材需發佈至開放式網路影音平台(如youtube),其平台總瀏覽人次需達1,000人次。

B、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項成果(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自製課程影音教材,其內容時數須達課程學習時數之1/3,如3學分的課程,內容總時數需為15小時(3學分x50分鐘X18週x1/3)。
2、影音解析度需達1080p。
3、影音教材需發佈至開放式網路影音平台(如youtube),其平台總瀏覽人次需達2,000人次。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05. 北科I學園PLUS導入教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教師有效應用「北科i學園PLUS」平台相關功能, 進行線上平台連動線下教室的混成式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第1、2項及第3、4、5其中一項之事項(每學期認定,每位至多認定1門課):
1、課程登入次數達修課人數5倍,且為該學期課程前10名。(若有重複者,則往後遞算)
2、該課程之教學評量達3.5分。
3、發佈5項以上教材節點(類型不限)提供學生學習, 且瀏覽數達100次以上
4、討論區議題達3項以上;討論次數達修課人數以上。
5、發佈作業次數達10次以上。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 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06. 「說/觀/議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開放教室,與各領域教師進行說-觀-議課,共同設計教學優化策略,提高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說-觀-議課」計畫。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開放觀課教師」需完成下列4點事項:
1、於學期間至少開放1門課程(至少4節課)開放觀課 。
2、參與觀課教師須達2人,完成心得回饋表。
3、需與至少2位教師完成議課,完成議課紀錄表。
4、完成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規範。

「參與觀課教師」需完成下列3點事項:
1. 參與至少2門不同教師開放的課程 (節數不限),於觀課後,填寫 觀課紀錄表。
2. 與至少2門課之授課教師進行議課,並完成議課心得。
3. 完成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報告規範。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開放觀課教師需完成下列4點事項:
1、於學期間至少開放2門課程(至少各4節課)開放觀課 。
2、每門課參與觀課教師各須達2人,完成心得回饋表。
3、每門課各需與至少2位教師完成議課,完成議課紀錄表。
4、完成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規範。

註2:內容規範請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mail.ntut.edu.tw

07. 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本計畫欲推動OTB融入課程應用,以擴充教學與學習資源,使教師了解OTB使用規範,並依據教學經驗與學習需求,尋找適合OTB導入課堂教學。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兩項目僅需擇一完成。

項目一: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 :
1、至少將1本OTB導入課程教學,導入週數至少6週。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80%以上,且滿意度達80%以上。
3、教學評量分數達4分以上。

項目二:依據OTB內容錄製「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之總時數達1小時,且影音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計畫,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兩項目。

項目一、至少將1本OTB導入課程教學,詳細如前述採計1點之檢核事項。

項目二、依據OTB內容錄製「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之總時數達1小時,且影音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計畫,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兩項目。

項目一、至少將1本OTB導入課程教學,導入週數至少6週。

項目二、依據OTB內容錄製「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之總時數達1小時,影音內容須符合結案需求。
同時將錄製影音教材導入本學期課程,並提供學生觀看連結,且完成學生學習回饋問卷調查,滿意度、填答率達修課人數皆80%以上,教學評量分數達4分以上。

註: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 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08. 翻轉教室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依「課前學習」、 「課堂互動」及「課後反饋」原則進行翻轉式教學設計,有效導入數位學習資源及應用線上平台功能,強化學生自主學習力及同儕互動。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翻轉教室」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6堂課)。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翻轉教室」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6週(6堂課)。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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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聯絡人:陳鎧渝 / 分機:1186 / Email:kaiyu@mail.ntut.edu.tw

 
09. 即時反饋系統導入教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導入以行動載具為主的即時反饋系統(IRS),快速了解學生學習反饋,適時調整課程進度與內容,並增進師生互動及教學效能。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即時反饋系統導入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於7堂課程運用IRS與學生進行互動(每堂課至少進行1次互動問答)。
2.每題互動問答之學生回饋率平均需達80%(以出席學生數進行計算)。
3.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4.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
5.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6.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4分。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即時反饋系統導入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於10堂課程運用IRS與學生進行互動(每堂課至少進行1次互動問答)。
2.每題互動問答之學生回饋率平均需達80%(以出席學生數進行計算)。
3.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4.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
5.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6.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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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聯絡人:陳鎧渝 / 分機:1186 / Email:kaiyu@mail.ntut.edu.tw

 
10. 創新教學社群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鼓勵教師組成教學社群,進行教材開發、教案設計等主題共學活動,以此帶動教師教學專業成長,同時將社群的共學成果導入教學,並持續發展、修正,使其更完善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創新教學社群」計畫,於創新教學社群中之角色為「社群成員」,且完成以下3點事項:
1、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與結案報告。
2、社群成果由一位社群成員導入課程,其學生滿意度達80%以上,教學評量達3.5分以上。(註1) 3、至少一個社群成員參與教資中心舉辦之「創新教學社群計畫成果分享會」並進行分享。 註:將社群成果導入課程之「社群成員」教師可再額外獲得1點。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創新教學社群」計畫,於創新教學社群中之角色為「社群召集人」,且完成以下3點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與結案報告。
2、社群成果由一位社群成員導入課程,其學生滿意度達80%以上,,教學評量達3.5分以上。(註1) 3、至少一位社群成員參與教資中心舉辦之「創新教學社群計畫成果分享會」並進行分享。
註1:若將社群成果導入課程之教師為「社群召集人」,則其再額外獲得1點。

註2: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mail.ntut.edu.tw

11. 探究式教學 (含遊戲式學習)

探究式教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動教師有效應用「引導探問」、「促進探查」及「總結回饋」等探究三部曲,引導學生主動去探尋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使學生從知識的接受者,轉變為主動的探究者。以擴展課堂教學效能,同時激發學生探索知識的好奇心、批判思考,及實務問題解決能力。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探究式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週。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探究式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週。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註2: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mail.ntut.edu.tw

遊戲式學習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動教師以現成的遊戲導入教學,促進各領域教師善用遊戲機制活化教學內容,讓學生在遊戲情境中增強學習動機及問題解決能力,同時提升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遊戲式學習」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次。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遊戲式學習」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次。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陳鎧渝 / 分機:1186 / Email:kaiyu@mail.ntut.edu.tw

12. 數位教學領袖營培訓課程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針對具備數位教學基礎能力之教師進一步培力,鼓勵教師持續於數位教學領域深耕與茁壯,並能與教資中心一同推動數位學習與教育科技。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國際導向開放線上教育者聯盟】推動之「數位教學領袖營」培訓課程,並完成以下事項:
1、完整參與課程
2、依課程規定完成作業與報告繳交。
3、如期完成成果並參與結訓典禮。
4、產出數位學習特色課程。

⊕ 計畫聯絡人:陳鎧渝 / 分機:1186 / Email:kaiyu@mail.ntut.edu.tw

13. 遠距異地教學計畫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鼓勵教師依課程需求,搭配【數位工具】發展【遠距異地互動教學】策略,以擴展學習場域及教學自由度,同時增進學生課堂參與度及協作能力。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遠距異地教學計畫」並完成相對應的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週。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註2: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mail.ntut.edu.tw

14. 混成實作課計畫【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鼓勵實作課程教師,藉由的混成學習(Blended Learning)模式,即結合「數位」(如觀看影音教材)及「實體」(如實作演練)的教學情境,將兩者的教學優勢最大化,提升實作課課(如實驗、體育)之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混成遠距實作課計畫」並完成相對應的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5、如有自製影音,須符合計畫辦法規定之自製影音規範。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混成遠距實作課計畫」並完成相對應的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5、如有自製影音,須符合計畫辦法規定之自製影音規範。

註2: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mail.ntut.edu.tw

15. 主題研習模組課程-基礎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鼓勵教師參與系統性與主題化的模組課程,認識創新教學趨勢,加深加廣教學知能。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非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B、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完整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 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16. 主題研習模組課程-進階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教師參與系統性與主題化的模組課程,設計課程教案與教材,將所學實際導入課堂,體現學用合一,並銜接申請教學實踐研究。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非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4、設計教案並導入課堂至少3週。
5、導入課程週次皆須開放觀課。

B、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4、設計教案並導入課堂至少3週。
5、導入課程週次皆須開放觀課。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 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17. 主題研習模組課程-高階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鼓勵教師在參與研習模組課程後擔任講座分享人,公開分享傳承教學歷程與經驗,綿延創新教學能量。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以研習主題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至少1次(需繳交提案證明)
2、開設講座或擔任分享人「分享研習主題相關內容」至少6小時。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 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18. 主題研習模組進階課程-導入課堂計畫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將主題研習模組內容轉化為教學策略,實際導入課堂教學,以驗證模組課程之學習成效,並以此發展本位化的教學教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任一主題研習模組【進階課程】,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皆開放觀課)。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
4、教學評量達4分。
5、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任一主題研習模組【進階課程】,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皆開放觀課)。
2、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
4、教學評量達4.2分。
5、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分機: 1195 / Email:baiter@mail.ntut.edu.tw

19. 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社群共構計畫 【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促進教師了解OTB使用規範,以OTB展開教科書重構及主題影音教材錄製,並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機制,進行教學內容設計及共創。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社群共構」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兩項目僅需擇一完成。

項目一:
1、引用現有2-3本OTB內容重構1本教科書,並發佈於線上公開平臺。
2、如期繳交結案報告,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項目二:引用至少2本OTB內容,並錄製總時數4小時之「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且影音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張力予 / 分機:1145 / Email:dana_034@mail.ntut.edu.tw

20. 教學實踐研究先導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教師探究教育現場課程設計、教材教法等問題,並主動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具強化教學之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以當年度有提出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者。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校內教學實踐研究先導計畫,並完成以下二項成果:
1、依校內審查結果為第二級者。
2、計畫主持人須於執行期程內依規定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校內教學實踐研究先導計畫,並完成以下二項成果:
1、依校內審查結果為第一級者。
2、計畫主持人須於執行期程內依規定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

⊕計畫聯絡人:楊小慧 / 分機:1189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21. 教學實踐研究教師社群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參與教學實踐研究為主題之教師社群,藉以增進教師專業成長知能,促進教師跨域交流,社群召集人應鼓勵社群教師踴躍提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並提供優質的計畫申請案例作為校內推廣之參考。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教學實踐研究區域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限參與北區基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中區基地-靜宜大學、南區基地-國立中山大學、東區基地-國立宜蘭大學),且至少出席兩場社群交流活動。應完成下列成果二擇一:
1.進行中社群請檢附活動紀錄表至少2份。
2.已完成結案社群請檢附成果報告書1份。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經由教資中心邀請擔任教學實踐研究種子教師,與新進教師或有意申請計畫教師共組社群(2-4人),並擔任社群召集人,提供計畫申請與執行之諮詢輔導至少3次,須檢附輔導紀錄佐證。

C、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應完成檢核點A或B至少一項,並由社群共構以「教學實踐研究」為主題撰寫計畫申請案例,內容應包含計畫主持人、研究動機與目的(問題意識)、文獻探討、教學規劃與評量設計、研究設計及方法及預期成果,並同意教資中心公開作為申請案例參考。前述計畫書每案僅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覆申請,且教資中心針對所提之計畫申請案例將送校外委員審查,經審查「通過者」或「修正後通過者」(需完成修正後),並完成繳交下列成果:
1.計畫申請案例(至多25頁含附件)。
2.針對所繳交計畫案例進行探討之社群活動紀錄至少3份。
3.公開授權同意書。 本項積點計算方式說明,社群召集人及計畫案例之主要作者皆可獲得4點,其餘社群成員皆獲得1點。

⊕計畫聯絡人:楊小慧 /分機: 1189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22. 以教學實踐研究成果進行學術發表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教師投入教學學術研究(SoTL),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學術論文發表,以呼應教育部教師多元升等制度之「教學實踐研究」管道。

A、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為計畫主持人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專門著作公開發表於下列平台之一:
1、為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經出版社出具證明將出版公開發行之專書。
2、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或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
3、在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發表,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以光碟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 本項積點計算方式說明,計畫主持人應為發表著作之第一作者可獲得3點,其餘非第一作者之教師皆可獲得1.5點。

B、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應完成檢核點C,且其發表平台收錄於SCI/EI/SSCI/TSSCI/A&HCI/THCI/SCIE/ABI之期刊資料庫。
本項積點計算方式說明,計畫主持人應為發表著作之第一作者可獲得4點,其餘非第一作者之教師皆可獲得2點。

⊕計畫聯絡人:楊小慧 /分機: 1189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23 企業命題之問題導向課程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由本校教師與標竿企業講師合開課程,引導學生主動發現問題,將解決實際問題作為課程主軸,並採學生分組合作、教師與業師從旁引導模式,使學生運用知識與技能解決實際問題,具提升學生核心能力及實務技能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配合教資中心計畫,需先申請後執行完成以下4點,另本項須
1、親自參與校內主辦問題導向(PBL)研習至少1場。
2、每學期於期限內完成核銷作業並繳交指定格式之成果報告。
3、課程以PBL方式進行至少9週。
4、本課程須開放觀課,若要額外累計編號8「說/觀/議課」計畫之點數,亦須滿足該計畫項目要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繳交PBL課程自製教材1式(PPT檔案至少20頁)且課程學習滿意度需達80%以上。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之項目完成外,於期限內繳交PBL教學過程及成果展示影音檔1式(1080P. 檔案類型為MP4、總時間長度15~20分鐘),需剪輯完整並授權公開播出。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C之項目完成外,帶領學生以本次問題導向課程之成果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專題競賽,擔任指導教師協助學生團隊獲得優勝(第三名)以上獎項。

註:課程內容規範詳見計畫附件

⊕計畫聯絡人:陳怡婷 / 分機:1166 / Email: ykuf55@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1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企業命題問題導向課程補助試行要點

24. 主題式總整課群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本校各系重新檢視教學目標,在確保領域基礎專業與核心知識完整性的前提下,重塑課程結構,依據各領域主題整合課程內容,規劃適當之真實問題串聯核心知識。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事先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式總整課群」試辦方案,事先申請後執行並完成以下事項:
1.每學期需於期限內完成核銷作業並繳交指定格式之成果報告。
2.實質完成方案執行要點,並整合大學部不同年級課程達3門。
3.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3.5分。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檢核點A,並完成以下事項:
1.參予教師達3位以上,並整合大學部不同年級課程達5門。
2.於課群中結合企業資源並導入產業議題。
3.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4分。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檢核點A,並完成以下事項:
1.系組根據主題課群,規劃調整系組課程地圖。
2.須與標竿企業合作(營業額達1億以上或知名企業)。
3.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4分。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前述檢核點,協助系組根據主題課群實施課程地圖重整(點數於課群所有課程完成開課之學期,始計列點數)。
(擔任召集人可再額外獲得1點)

⊕計畫聯絡人:黃琬詩 / 分機:1184 / Email: sherryhuang@mail.ntut.edu.tw

 
 
25. 創新創業教學知能推廣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傳授與分享創新創業知能,提升教師創新創業領域學習,於校內外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辦理之高深計畫,並全程參與任一大專院辦理之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營並檢附出席資料佐證。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辦理之高深計畫,並獲邀參與校內、外創新創業相關師資培訓營或教師工作坊,擔任分享者或主持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B項目完成外,將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理念融入於自身教學課程中(需提出教學內容、教材等運用舉證),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

⊕計畫聯絡人:許峻瑋 /分機: 1131 / Email:eddyhsu12077@mail.ntut.edu.tw

 
26. 開授創新創業專區課程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開設、規劃並辦理教務處創新創業專區課程,並實際授課。包括「希望園丁」教師完成培訓後,於校內開設創新創業相關課程,提升創新創業領域學習,於校內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創新創業專區」課程,並提供課程成果(學生心得單、問卷調查及課程內容照片),且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3.5分以上。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本項積點需指導學生於課程中完成創意提案書4件(含)以上或指導學生於課程中完成打樣商品2件(含)以上,並提供相關佐證,且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4.0分以上。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之項目完成外,需受聘為本校希望園丁,接受並完成培訓。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擔任本校希望園丁並完成上述事宜,開設配合教務處開設跨校性創新創業相關課程。

⊕計畫聯絡人:許峻瑋 /分機: 1131 / Email:eddyhsu12077@mail.ntut.edu.tw
                        
俞皓 /分機: 1187 / Email:yuhao@ntut.edu.tw

 
27. 創新創業種子教師社群【111學年度新增】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參與執行創新創業為主題之教師社群,藉以增進教師創新創業成長知能,促進教師跨域交流,社群召集人應鼓勵社群教師踴躍參與或辦理創新創業相關教學增能活動,並提推廣校內外創新創業活動。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1、本社群須向獲教資中心創新創業組提出申請並獲核定,方可獲得點數。
2、當學期自行辦理與創新創業教學有關之社群交流活動2場,並提供活動紀錄表及出席簽到表。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擔任社群總召集人,該學期達成檢核點A,並繳交該學期創新創業種子教師社群期末成果報告。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當學期辦理校內外創新創業相關之師生增能工作坊,達30人以上,提供活動議程、執行人員名單、參與人員名單、簽到表、學員回饋問卷及活動影像紀錄予教資中心。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上述ABC檢核點,並於當學期期末辦理成果分享會,達30人以上教師參與,並成功邀請新成員加入教師社群,或推薦新成員擔任社群總召集人成立新主題的教師社群。

⊕計畫聯絡人:許峻瑋 /分機: 1131 / Email:eddyhsu12077@mail.ntut.edu.tw

 
28. 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指導學生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落實學校提供學生創業團隊輔導諮詢,實踐校園創業沙盒機制。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計畫遴選或「創業行動管理」計畫遴選,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佐證為指導教師。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計畫或「創業行動管理」計畫,學生團隊通過遴選獲得教育部10萬元創業基金之補助,並配合計畫成果展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B項目完成外,引薦學生團隊內至少1名本校在學學生於計畫期間完成至少120小時之企業見習,並主動配合教務處教資中心完成相關資料、問卷等成果蒐集。

⊕計畫聯絡人:計畫聯絡人:姚佩均 /分機:1124 / Email:abbieyao@ntut.edu.tw

 
29. 指導學生參與「點子成金計畫」或特色商品徵件活動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教資中心「點子成金」計畫或校內相關特色商品徵件活動,指導學生團隊提案、實踐與產出,發展創客教育與STEAM教育內涵,推廣創新創業教育。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並通過本校教資中心「點子成金」計畫或校內相關特色商品徵件活動申請,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佐證為指導教師。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指導學生團隊完成實體產出並參與競賽、展覽等,並配合計畫成果展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產品獲得專利。
2.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
3.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
4.其他重要創新創業相關成果。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產品獲得專利技轉。
2.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通過。
3.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且進駐本校育成中心。
4.其他具突破性、國際性之創新創業相關成果。

⊕計畫聯絡人:姚佩均 /分機: 1124 / Email:abbieyao@ntut.edu.tw

 
30. 推廣創意美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廣美學/音樂/文學/木藝等各類藝術展演與活動,打造人文校園,啟發並增進學生人文素養。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主辦校內藝文活動或展演,推廣美學、音樂、文學、木藝、工藝等各類藝術展演活動,並提供以下成果:
1、提供活動辦理企劃書。
2、活動/展演參與人次。
3、活動照片紀錄。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帶領學生辦理校外大型藝文活動或成果展,參訪人次超過百人,如新一代設計展等,並提供以下成果:
1、提供活動辦理企劃書、文宣印刷品。
2、活動/展演參與人次。
3、活動照片紀錄。
4、學生展示作品簡介檔案。

⊕計畫聯絡人:廖柏源 / 分機 : 1127 / Email : mv224@mail.ntut.edu.tw

 
31. 指導學生參與創新創業競賽獲獎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指導學生參加國內外「創新創業」相關競賽,並獲評審獎項,於校內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帶領學生國內外創新創業類競賽,擔任團隊指導教師,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佐證。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帶領學生校際級以上創新創業類競賽,擔任指導教師協助學生團隊得獎,其得獎採計標準依照「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點數計算方式」競賽規模X得獎名次>0.08者(即名次至少佳作以上),並檢附獎狀證明。
2、指導學生團隊完成實體產出,並配合計畫成果展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帶領學生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創新創業類競賽,擔任指導教師協助學生團隊獲得優勝(第三名)以上獎項。
2、產品獲得專利
3、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
4、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
5、其他重要創新創業相關成果新創業相關成果。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產品獲得專利技轉
2、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通過
3、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且進駐本校育成中心
4、其他具突破性、國際性之創新創業相關成果

⊕計畫聯絡人:廖柏源 / 分機 : 1127 / Email : mv224@mail.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5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摘要

 
32. 苗圃計畫-跨領域教師培訓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鼓勵本校教師跨域參與設計思考工作坊,並在專業課程中,融入設計思考模式,結合產業真實議題,雙師共授跨領域課程。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參與該年度本校或他校辦理設計思考-初階或進階種子教師工作坊,並參與苗圃教師社群者。
※參與他校辦理之苗圃工作坊者須提供相關研習證明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參與苗圃種子教師帶領工作坊者(如辦理人才培育工作坊)。
2.擔任苗圃計畫儲備教練,並出席苗圃計畫相關活動(如審查會議、交流會)者。
3.開設跨領域雙師授課課程者,並授課科目教學評量分數大於4.0者。
4.擔任苗圃計畫授證教練並開發苗圃進階授課教材者。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該年度完成儲備教練之培訓,並協助辦理工作坊者。
2.完成檢核點B第4項者,並以該教材辦理校內或校外進階工作坊至少一場。

⊕計畫聯絡人:林易酉/分機:1181/email:yoyo169877@mail.ntut.edu.tw

 
33. 專業課程英文教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專業課程導入英文教學,強化本國學生專業英語能力。教師須提供課程全程錄影紀錄。本項課程不包括各系所開設之語文訓練課程、英語相關課程、非講授類課程(書報討論、專題討論、論文研討、專題、演講、實驗實習、自主學習等性質者)。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項目:
1、上課須使用「教學全都錄」進行全程錄影或自行錄影留存,並通過授課查核。
2、該課程當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3.5以上。
3、本項積點尚需教師參加專業課程英語教學研習、專業課程英語教學相關主題分享會或任何教師專業課程英語教學技巧增能相關活動等一次(單場次),並檢附出席資料佐證。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再參與校內、校外、海外10小時以上專業課程英語教學工作坊或完成校內專業課程英語教學知能發展認證系統之6小時初階入門教學增能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書,二者擇一達成者。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再完成36小時之教育部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之複合式線上培訓課程或其他經本校認可之30小時以上專業課程英語教學線上或國內外實體培訓課程並取得證書。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再完成美國賓州大學EEPIC線上教師培訓認證課程並取得證書、分享培訓經驗。

⊕計畫聯絡人:
翁子宜 / 分機:1164/ Email:unaw@mail.ntut.edu.tw

34. 全英語教學經驗共享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全英語授課成果傑出,並分享交流授課經驗,於校內外產生良好推廣成效。本項特別鼓勵以全英語授課之教師參與。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二項成果:
1、每年於校內外公開分享全英語授課教學經驗2次(含)以上(參與人數需在10人以上)。
2、提供教學經驗分享會相關成果資料(含議程表、參與人數與照片等)。

⊕計畫聯絡人:
翁子宜 / 分機:1164/ Email:unaw@mail.ntut.edu.tw

35. 專業英語教學共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本校為推動大學部專業英文(ESP)課程,鼓勵本校專任(案)教師組成專業英語課程教師社群,以切磋教學經驗、以改進教材教法及研發創新教材,特訂定本補助計畫。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事先申請參與此計畫,並擇一社群類別完成以下所有事項:
社群類別1、專業領域&專業英文(ESP)教師社群:
1、互相觀課及進班實驗教學,雙方教師各執行1次後,個別撰寫及繳交紀錄表至少1份。
2、共同編製專業英語字彙表,專業領域教師提供課程相關素材與ESP教師討論、編製至少40個字彙及例句,並共同繳交1份字彙表。
3-1、專業領域教師:拍攝3~5分鐘課程簡介影片1支,內容需涵蓋課程目標、先備知識、每週進度、後續應用等。
3-2、ESP教師:產出專業英文課程之worksheet,份數以4-8份為原則。

社群類別2、專業領域教師社群:
1、互相觀課,雙方教師各執行1次後,個別撰寫及繳交紀錄表至少1份。
2、共同與教學顧問進行討論、諮詢、英語教學顧問進班觀課等活動至少2次後,共同撰寫及繳交紀錄表至少2份。
3、共同拍攝3~5分鐘學習技巧影片1支,由兩位教師與英語教學顧問共同討論挑選出一個主題、規劃影片內容,影片以全英文或中英雙語呈現。
4、個別拍攝3~5分鐘課程簡介影片1支,內容需涵蓋課程目標、先備知識、每週進度、後續應用等。

⊕計畫聯絡人:黃于珊 / 分機:1170 / Email:yushanhuang@mail.ntut.edu.tw

 
36. 自主學習導入課程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鼓勵本校教師以自主學習(Self-Regulated Learning)為教學方法規劃開設本課程,以一、二年級開設之學習科目為主,透過引導使得學生能了解個人之學習策略,同時提升學生自主學習動機與學習效益。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參與本計劃,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自主學習導入課程」方案,並完成以下2點事項:
1、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與結案報告。
2、學生滿意度問卷調查,滿意度須達80%以上,施測人數需為該堂課100%。
3、課程當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3.5以上。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以下滿足任一項即可:
1.參與開放觀課, 至少乙次並達3人參與, 且繳交觀課觀察建議書者(不可與說項次7「說-觀-議課」計畫合併採計彈薪點數)。
2.參與教資中心舉辦之工作坊並擔任分享教師者。
3.教學評量須達4.0以上。

⊕計畫聯絡人:梁育嘉 小姐 / 分機:1182 / Email:yuchia@ntut.edu.tw 

 
37. 開設校級專業通識課程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專業系所教師開設具備專業的校級通識課程,厚植學生基礎能力,並促進跨學科整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配合教資中心開設校院級專業通識課程(開課單位需為通識中心),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3.5以上。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完成檢核點A,並滿足下列條件:
1、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
2、課程融入當代議題討論與教學(如性別平等、勞動權益、智慧財產、公民行動、創新科技、環境教育等),課程主體不以上述內容為限。
申請本項積點教師須於開放檢核期間繳交授課相關證明。

⊕計畫聯絡人:謝孟涵 / 分機:1193 / Email: vera85713@mail.ntut.edu.tw

38. 培育學生關鍵基礎能力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協同辦理本校高教深耕計畫所列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及中文語表能力)相關課外活動或競賽(不含外語項目)。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厚植因應未來趨勢的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科技與社會、永續發展)計畫」,並完成以下成果:
1.須繳交活動計畫書或成果報告予教資中心,以確認辦理項目符合推動計畫之核心理念。
2.單一學期須辦理至少1場「校內」相關課外活動或競賽,並需提供該活動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需達80%,另需提供問卷填答人數及參與學生總人數,填答人數需佔參與學生總人數的70%以上。

B、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厚植因應未來趨勢的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科技與社會、永續發展)」計畫,並完成以下成果:
1.須繳交活動計畫書或成果報告予教資中心,以確認辦理項目符合推動計畫之核心理念。
2.單一學期需辦理至少1場「跨校」課外活動或競賽,且他校教職員工生參與比率需占活動總人數1/3以上。

⊕計畫聯絡人:謝孟涵 / 分機:1193 / Email: vera85713@mail.ntut.edu.tw

39. 推動通識博雅教育【僅限教師同一學年度只能申請一次】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協同辦理本校通識活動或開設關鍵基礎能力通識課程。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本校老師協助通識中心辦理之活動或競賽,包括但不限於擔任講座講者、比賽評審等。
2、通識中心專任老師開設一門以高教深耕計畫所列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為主題之通識課程,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3.5以上。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本校老師協助通識中心辦理之活動或競賽,包括但不限於擔任講座講者、比賽評審等。該學期累積達3場以上。
2、通識中心專任老師開設一門以高教深耕計畫所列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為主題之通識課程,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

⊕計畫聯絡人:謝孟涵 / 分機:1193 / Email: vera85713@mail.ntut.edu.tw

40. 輔導弱勢學生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輔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突發緊急危難等類學生於校內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輔導1名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突發緊急危難等)並提供輔導紀錄,每學年度至少有8次輔導事實(紀錄請使用附件以記錄輔導事實)。申請人須檢附該弱勢生之身分相關資料。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1、基於檢核點A之輔導紀錄,且於學期末繳交輔導紀錄至教資中心。
2、輔導5名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突發緊急危難等)並獲琢玉計畫獎助學金。
3、其他未盡事宜依審核人衡量決定或解釋之。

⊕計畫聯絡人:吳柏諺 先生 /分機: 1108 / Email: wboy@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7_輔導紀錄表

41.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共學輔導試辦方案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為針對學習困難有協助需求之學生,提供課業方面共同學習輔導措施,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特邀請該科授課教師命題測驗,檢測學生之輔導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共學輔導試辦方案」,並完成受輔生前、後測評量命題。

⊕計畫聯絡人:梁育嘉 /分機: 1182 / Email: yuchia@mail.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 9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共學輔導試辦方案

42. 創新教學計畫特別加碼機制(適用於01、07~09、11、13~14項)

⊕執行內容

為鼓勵教師參與各類創新教學計畫、參與教學主題研習及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特以點數加碼機制,以提升參與率,帶動校園創新教學風氣。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1、凡110學年第2期起之受聘教師參加「於01、07~09、11、13~14項」之計畫,且執行符合計畫規範者,在獲取原設定之彈薪點數外,可再於該子項目加計1點。(參加1項計畫即可加計1點,參加2項計畫即可加計2點,至多加計至3點;若已於先前參加過之計畫,則不再採計)

2、凡參加「於01、07~09、11、13~14項」任一計畫,且應用該計畫之教學模式申請當年度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者,可於申請之學期該子項目加計1點。

3、本機制所加計之點數,皆各自加計於「於01、07~09、11、13~14項」之計畫彈薪項目,不另立為個別彈薪項目。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mail.ntnut.edu.tw

聯絡窗口

對「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有任何問題,歡迎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許先生(分機1131,email:eddyhsu12077@mail.ntut.edu.tw)
廖先生(分機1127,email : mv224@mail.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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